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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董庆铮财税教育基金第三届财税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发布时间:2020-10-31 浏览次数:

20201017日下午,董庆铮财税教育基金颁奖典礼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第三届财税学术研讨会隆重举行2018B体育APP官网下载校友的大力支持捐助下,董庆铮教授财税教育基金正式设立,旨在更好地鼓励B体育APP官网下载热爱所学专业、品学兼优的本科生、鼓励财政税收领域的科学研究,已经成为学校具有特色的一个奖项,起到了良好的影响和示范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校长助理李涛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葛仁霞、副秘书长袁晋芳、中央财经大学B体育APP官网下载党委书记樊勇教授、杨志清教授,北京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刘志忠、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王冬生董庆铮教授的学生代表以及B体育APP官网下载师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B体育APP官网下载副院长何杨教授主持。

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邢丽研究员以《加快推进我国税制数字化研究》为题,针对我国税制数字化的进展及问题展开汇报。汇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第一,界定数字经济的范围;第二,讨论数字经济对现行税制的挑战;第三,提出中国税制数字化的改革建议。

首先,邢丽研究员对数字经济的范围做出相对明确的划分。基于不同发展阶段,她将数字经济划分为数字部门、数字经济以及数字化经济三类范围。接着,邢丽研究员通过引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年)》的表述,介绍了数字经济的定义: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在此基础之上,她认为数字经济包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部分,即数字经济的测算值应等于数字产业化部分(即信息产业增加值)产业数字化部分(即数字技术与其他产业融合应用)之和。

然后,邢丽研究员指出了数字经济对现行税制的挑战。第一,数字经济可能会影响税收公平。她认为在以实物为基础的传统经济中,建立价值与税收的联结相对容易;但在以虚拟为基础的数字经济中,价值难以追溯,从而很难建立数据创造价值与税收之间的联结。第二,现行税收分享体制仍存在一定改革空间。她认为数字经济下的生产地和消费地严重背离,因而需要重塑税收分享理论。我国的数字经济的发展很不均衡,沿海地区数字经济规模甚至是内陆地区的10倍之多。国内各税辖地的税收利益分配格局存在不明确、欠均衡的特点第三,数字经济可能会对税收征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数字经济涉及的海量涉税信息不易获取,使得现行的征管方式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最后,邢丽研究员关于中国税制数字化的问题提出了三点改革建议:第一,应加快推进中国税制数字化改革,特别应加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使其与经济数字化的发展相适应;第二,应审慎应对国外数字税,防范单边“数字税”异化为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第三,应深入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提升中国国际税收治理话语权。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蔡跃洲研究员以《数字经济内涵、边界与测算》为题分享了最新的研究成果。汇报大致分为五个部分:第一,讨论数字经济测度在实践中的差异;第二,明确数字经济的特性与内涵边界;第三,分析常规核算方法的测度困境;第四,构建以增长核算为基础的测算框架;第五,汇报对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的测算结果。

首先,蔡跃洲研究员指出实践中数字经济的测度差异主要源于测算者对数字经济界定范围及选用方法的不同,并着重介绍了国内外著名研究机构对数字经济测度边界及选用方法的异同点。

接着,蔡跃洲研究员在明确数字经济的内涵部分,首先强调了数字经济的技术经济特征:渗透性、替代性和协同性。他认为数字经济不是传统的产业部门,而是一种兼具数字技术全面进步及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新型经济形态。

蔡跃洲研究员进一步介绍了常规核算方法在数字经济领域测度的难题。GDP的常规核算方法有三种生产法、支出法和收入法。产业部门核算比较容易通过生产法、支出法实现,但是涉及到渗透性、替代性和协同性对传统产业的贡献,特别是传统产业效率提升带来的增加值,以上常规方法均难以直接测算。

针对这一问题,蔡跃洲研究员分享了其长期以来的研究成果。该框架主要包括对数字产业化增加值的测算,以及对产业数字化增加值的测算。增长核算是将经济增长分解为资本要素增长、劳动要素增长和全要素生产率增长,计算各部分对GDP增长的贡献。其中,通过使用计量方法,可以检验TFP增长与ICT(或数字技术)协同性之间的关系利用单变量拟合优度,测算ICT协同效应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再加上替代效应对GDP增长的贡献,可以推算出特定时间段ICT渗透效应对GDP增长的贡献率。

最后,蔡跃洲研究员分享了自2008年至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测算结果。他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中国的数字经济呈现出强劲增长势头,在宏观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1993年至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长16.6%,远高于同期9.1%GDP增速。特别是在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高达17293.4亿元,名义和实际增长率分别为13.1%11.3%,在同期GDP中的占比达17.2%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财税电子化研究所执行所长谢波峰副教授以《数字经济与数据财政浅谈》为题围绕数字经济与数据财政展开讨论。汇报包括四个部分:第一,明确了数据财政的定义与内涵;第二,强调了数据财政的重要性;第三,讨论了数据财政的可行方案;第四,基于数据财政的现状提出了五点探索性的问题。

首先,谢波峰所长阐述了提出数据财政这一概念的背景。和土地财政的思路比较接近,土地财政是将土地相关的税费收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数据财政的也是建议将数据相关的税费收入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数据财政强调数据在数字经济时代将是潜在的重要财税收入来源。同时,他指出数据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从公共物品的角度出发,他强调数据的公共性不等于公共的数据。

接着,谢波峰所长强调了数据财政的重要性。他认为数据财政的核心在于公共部门代理众多公民行使数据权力,这也是解决个体与聚集、隐私与公开、高固定成本和低边际成本等多方面矛盾的可行方案。并且,他认为数据财政是数字经济时代的财政治理工具,数据财政能推动在政府和企业对数据的共同开放和流通。

进一步,谢波峰所长讨论了数据财政的几种可行方案。第一种是针对个体的基本数据服务。具体是通过政府无偿地提供公共服务,为公民收集、整理、发布相应的数据集以及产品。相应的成本,可以通过其他种类的财政收入(主要以税收或收费为主)来解决。第二种,数据要素作为一种聚集性的公共资源,由政府代理公众行使所有者权利,提供给市场中的需求者。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政府通过专营的模式,按照公共产品的定价方式经营数据产品。

最后,谢波峰所长提出了五点探索性的问题。第一,数据是否需要确权;第二,数据是否需要评估定价;第三,还有哪些可行的模式;第四,数据财政能否在数据法中占有一定地位;第五,什么样的数据要素运行机制及财税政策才是更为合理的。

此外,与会的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视角分享了关于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的研究成果。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的马蔡琛教授围绕大数据时代的预算绩效指标框架建设展开分享,指出大数据不仅是技术上的革新,更有可能对财政学的学科基础产生影响,进一步提出了数据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应用与挑战。

智方圆税务咨询有限公司总裁王冬生先生围绕数字经济如何促进税收治理的问题展开演讲,从实务的角度发表了对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的认识,分别从税务局和纳税人的视角分析了数字经济对税务管理的影响,并结合实践经验提出建设性的设想。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国际室主任孙红梅研究员介绍了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全球税收治理发展趋势,围绕构建全球税收治理体系的必要性展开分析,强调其核心是对规则的构建,并基于国际经验分析其对于中国的借鉴意义。

天津商业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励贺林教授依次介绍了第一支柱新征税权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确定新征税权的十项关键步骤,并针对所得税的利润归属和征税权的规则提出了开放性的问题。

最后,B体育APP官网下载党委书记樊勇教授为大会总结。樊勇教授代表学院师生首先向对董庆铮教育基金会做出贡献的校友表示感谢,然后向参会的专家学者在疫情期间仍能支持基金会承办的学术活动表达了谢意。最后,樊勇教授表达了对董庆铮教授健康长寿的祝福,同时也祝愿董庆铮教育基金会越办越好。

【撰稿】杜涵

【审核】何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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